【本報訊】縣府及各所屬單位一百多位約僱人員續約案,人事室主任林世華表示,約僱人員續約案經過討論研究,已經初步達成共識,就是先全部留任,待日後再行檢討,林世華指出,這是能讓大家先安心。
對於坊間輿論討論相當熱烈的約僱人員續聘人事案,有的人到現在尚未領到一月份的薪水,各界高度關心;據了解,初步共識是全部續聘,待日後再行檢討。
而人事室主任林世華也就坊間及公務同仁的疑慮提出澄清,他指出,約僱人員續聘作業,去年依照往例在年底就提報,不過,因要符合考評標準,臨時人員要比照正式公務人員,期中考評甲等者,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故暫時退回各單位重新進行考評,因此才延遲,絕非刻意不辦或是有任何內情。
至於流傳的要實施行政院所要求每年裁減百分之五的約僱人員,林世華也指出,因為考評要連續兩年乙等才能解僱,今年是第一次進行約僱人員考評,因此最快要到明年才會有因不適任而被解僱的狀況,待日後再作通盤檢討。
關於約僱人員的聘用,有的是執行中央補助計畫聘任,有的是地方約僱,從戰地政務時期至地方自治都一直在聘用。約僱人員有它的功能,也有他存在的必要,不過現中央政策將每年裁減百分之五,雖有人認為該予逐年遞減,但是約僱人員為了飯碗,當然憂心,而地方政府為了留住他們,也是苦思留任辦法。
地方約僱人員全部留任 人事室:「不適任解僱」待日後再行檢討
- 200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