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春新法令,連江縣政府日前發布「連江縣建築物工程造價表」、「連江縣建築物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之一定金額工程造價標準表」、「連江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管制規則」、「連江縣違章建築分類分期查報拆除計畫」等法令,均即起生效;縣府工務局表示,即起將依相關法令處理地方違章建築,也籲請民眾密切注意及配合。
為配合中央法令,連江縣政府依據中央核定之「連江縣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所訂定之「連江縣違章建築查報作業原則」、「連江縣違章建築分類分期查報拆除計畫」等行政措施,均經由縣務會議通過及首長批示後生效,將針對轄區內所有違章建築進行應有之處理。
工務局承辦課表示,推動違章建築管理是基於民眾公共安全及落實中央法令,法令部份的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已經由內政部營建署核定,現已發布實施;而現階段預定執行面的操作上,是以遏止未來新違建的增加為優先,而既存違建中,違反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情節重大者,都是符合優先拆除條件的對象,敬請社會大眾密切注意及配合。
違章建築相關法令生效 工務局:即起依法處理違建
- 2006-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