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由於近年來立榮航空大力推行離島國民旅遊,使島內之國民有機會接觸各離島之美,有鑑於此,由七家專職旅行社組成「中部馬祖假期」於是應運而生。在草創期間,大家齊心合作,拓展馬祖旅遊,創造可觀的旅遊人口,在在的顯示馬祖有其旅遊實力。馬祖之美是無法完全由文字所詮釋,必須再以圖片加以註解,於是馬祖攝影比賽的想法油然而生。希望藉由圖片更能將馬祖的人文歷史、景觀之美介紹給旅遊大眾。
二、攝影地點:馬祖。
三、活動資格:凡於95年1月1日至95年3月31日期間,參加「中部馬祖假期」所辦理馬祖三日遊活動之旅客,皆可報名參加。
四、作品規格:一律以5X7吋之照片為限,彩色、黑白均可(混合評選)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不可電腦合成、修改、格放、加色。
五、活動作品:依台中市攝影協會評鑑為標準,攝影作品版權屬於中部馬祖假期所有。
六、收件時間:自95年1月1月起至4月1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點:向原報名[馬祖三日遊]旅行社交作品。
八、評審日期:95年4月17日,得獎名單將公佈於收件旅行社及立榮航空網站。
九、活動獎勵:第一名獎金新台幣40000元、旅遊折價券10000元及獎牌一座;第二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旅遊折價券5000元及獎牌一座;第三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旅遊折價券2000元及獎牌一座。
十、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嚴禁盜用、冒借、抄襲、拷貝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証屬實,則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其獎位不另遞補,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份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刷書冊,不另給酬。
3、得獎作者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
4、依稅法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13,333元者,中獎者依法繳納15%稅金。
馬祖假期攝影比賽參加須知/連江縣政府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提供
- 2006-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