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灣可不是免費使用,連江縣港務處表示,將依照上級交通部之指示及審計部之糾正,於今年四月一日起徵收「港灣業務費」,凡停泊在福澳港之內的船隻都要開徵,第一階段以商船及客貨用船隻等,有長期營利行為之船隻為對象,經精算後,五百噸以下的船隻以五百噸計算,每月須繳交一萬三千八百三十元,至於漁業用船隻則暫不收取;現在停靠在福澳港內的大小船隻密密麻麻,若順利開徵,將是縣庫一筆可觀的收入來源。
港務處表示,初步開徵對象,以長期停靠在福澳港內的營利船隻為主,包括客、貨船隻、離島航班之船隻等,且依照商港法,五百噸以下之船隻以五百噸計算,經該處精算,五百噸級船隻每個月的港灣業務費高達五位數,須繳交一萬三千八百三十元,並不是一筆小數目。
對於民間可預期的反彈聲浪,港務處表示,「港灣業務費」並非突然開徵,依照商港法本來就該徵收,其中包括靠泊費、垃圾清理費等項目,只是因為「地區特性」,一直未開徵此費用,但港務處近年不斷受到上級交通部的關切及「指示」,以及審計部的糾正,壓力非常大,所以要把港灣業務費開徵,也落實使用者付費之原則。
4/1起福澳港徵收港灣業務費
- 2006-02-21
港灣業務費若順利開徵,港內密密麻麻的大小船隻將是縣庫可觀的財源。(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