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離島交通船營運,縣府昨天做出重大決策,堅守在考量維持既定優惠票價之前提下,票價維持不變或最小漲幅,將由縣府另闢預算讓民眾維持既有之權益;另各海運航線開放相關配套措施,經縣府研訂後,將採公告方式辦理,並歡迎有意願之民間業者參與競標,以符社會大眾對公平正義原則的期待。
縣府昨天上午召開「連江縣南北竿海運航線開放營運規範及補貼政策制定」會議,釐訂地區海運交通政策,該會由副縣長徐文吉主持,與會人員包括交通局長劉德全、民政局長林其達、教育局長林平銀、企劃室主任曹爾元、財政局課長朱秀松、主計室專員曹少玉、消保官張龍德、港務處長王詩乾、連江航業董事長曹以雄、經理侯全寶等人。
經過與會人員就票價問題進行充分討論,均認為南北竿海運航線的合理票價經專家、學者精算後,核定為新台幣一百三十元,而現行票價僅為新台幣一百元,為維持現有票價,其間差額,於考量既定優惠措施之前提下,由政府另闢預算以保鄉親已享有之權益,並確依程序辦理。
經過與會人員充分討論,主持人副縣長徐文吉彙整意見後,針對連江縣地區海運航線開放供客船營運之原則做出下列五項決議:
一、政府施政以創造民間商機為原則,而非與民爭利,針對海運航線經營以鼓勵並輔導民間業者營運,以使一切營運導向制度化,並促使連江航業營運合理化。
二、本縣海運航線開放之交通政策律定需考量海運航線遠近與港埠容量,有關南北竿海運航線需以小船營運為宜,南竿-莒光、南竿-東引、小三通航線需以大船營運為宜,以維航行安全與經濟效益。
三、針對南北竿海運現行票價不合宜部份,如團體票予以折扣、三歲以下孩童應予免費部份不予補貼,故應由業者基於營運上收益自行吸收,而不應由政府補貼。
四、政府一切施政以鼓勵民間經營為優先,南北竿海運航線合理票價經政府邀集專家、學者精算後核定為新台幣一百三十元,而現行票價為新台幣一百元,有關一百三十元與一百元間之差額,於考量維持既定優惠措施之前提下,應由政府另闢預算以保鄉親已享有之權益,並確依程序處理。
五、各海運航線開放相關配套措施經縣府研訂後,採公告方式辦理,並歡迎有意願之民間業者參與競標,以符社會公平原則。
莒光東引海運航線鼓勵民營
- 200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