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立醫院暨各鄉衛所組織修編 人事行政局:可依特殊需求予以協助

  • 2006-03-07
 【本報訊】連江縣立醫院暨各鄉衛生所組織規程修編案,經地方不斷爭取,尚未通過,影響醫療體系運作及醫療人員權益,人事行政局表示,尚在審議階段,該局可依特殊需求予以協助。
 縣立醫院暨各鄉衛生所組織規程遲未修正,不僅不符合戰地政務終止後,馬祖地區劇增的醫療業務需求,對醫療人員長期未能依法佔缺任用、權益受損。
 另外,為裁撤馬祖軍醫院後將興建新醫療大樓的人力需求,及健全各鄉衛生所編制等均應儘速謀求解決,地方政府亟力向衛生署、人事行政局能以特殊考量、政策支持,來協助推動該案的修編。人事行政局局長周弘憲表示,本案尚在行政院衛生署審議階段,如馬祖地區有特殊因素,人事行政局可依特殊需求予以協助。
 為爭取時效,避免各部會公文往返費日耗時,連江縣衛生局也請立委協助,將採協調會方式先期進行跨部會的協商。曹爾忠國會辦公室已訂於三月十四日(星期二)上午十時至立法院,舉行推動「連江縣立醫院暨各鄉衛生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修正案」協調會,將邀集地方和中央相關單位與會協商,以儘速確定修正案方向,並及早完成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