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東建築補助申請 十日截止

  • 2006-03-07
 【本報訊】連江縣政府辦理九十五年度「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案」將於今年三月十日申請截止,南竿鄉鄉長朱秀平昨日再次呼籲符合資格的南竿鄉親,保握最後申請時間,踴躍提出申請。如果有長輩不識字,或是有民眾不瞭解申請所需文件與程序,只要打一通電話到南竿鄉公所,將有專人為鄉親服務。
 南竿鄉長朱秀平表示,目前「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案」南竿地區共有三十三件申請案,欲申請的鄉親請洽南竿鄉公所索取申請書,並於九十五年三月十日前,將申請書以及相關資料繳交至鄉公所,以利修繕保存馬祖傳統建築風貌。
 「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案」所需資料包括:一、申請書。二、產權證明文件(若有產權持分人,申請者需出具各產權持分人同意書或各產權持分人於申請書上簽章):1.民國七十九年以前之舊有房屋:甲、土地所有證明(土地所有權狀及地籍圖謄本);乙、建物所有證明(房屋稅籍證明或村長簽證證明書)。2.民國七十九年以後之新建房屋: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三、委託書(若申請者非產權所有人)。四、現況照片(全貌及欲修繕部分之照片)。
 民眾如有「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案」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南竿鄉公所,電話:(○八三六)二二七五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