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基金運用方式變革 縣府邀專案小組說明

  • 2006-03-10
 連江縣政府召開促進離島永續發展方針研討會。(圖:連江縣政府提供)

 連江縣政府召開促進離島永續發展方針研討會。(圖:連江縣政府提供)

 【本報訊】針對離島建設基金運用方式以及計畫審查程序與標準變革,連江縣政府昨日召開促進離島永續發展方針研討會,由副縣長徐文吉親自主持,邀請經建會委託的離島辦公室專案小組蔡亮一行四人專程來馬進行說明,以協助地區辦理九十五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計畫經費爭取。
 依據八十九年四月五日施行的離島建設條例,各離島應擬定四年一期之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中央設置離島建設基金,由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依人口、面積比例分配,各離島縣市政府研提及編列計畫項目經費,經審核後執行。
 九十四年四月七日行政院通過「離島建設業務檢討及改進方案」與「促進離島永續發展方針」,確立離島建設朝永續發展推動的政策方向,並對業務組織、計畫內容、基金運用作調整。
 業務組織重整方面,分短期及長期發展計畫,短期發展計畫於行政院經建會下設離島辦公室統籌離島建設及發展業務,離島辦公室是由計畫執行小組以及專家顧問群所組成,主要是協助研訂「第二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審議計畫方案必備文件,提供專業諮詢以及建立評核指標;長期部份設部會以下署級機關統籌及整合離島事務,並設各離島執行機關提高計畫品質。
 企劃室主任曹爾元表示,基金運用方式也作修正,一般性建設計畫應由各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具離島特殊計畫才由離島建設基金補足,基金補助回歸補助精神,強化離島政府競爭力,也就是以具離島特殊性項目為補助重點,確立項目有:地方特殊產業輔導、離島居民交通費用、緊急醫療救護、水資源及能源開發與節約措施、縮減數位落差、離島發展人才培育、學童教育補助、離島歷史文化保存、離島生態保育及環境維護、離島永續發展研究與國際交流。
 第一期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著重於重點式開發,沒有就整體發展願景整合成具體空間計畫,第二期則需將過去重大的政策成果呈現,整體發展構想具體化,為了因應永續發展方針調整,二期綜建將擴大民間參與,強調投融資計畫,符合永續發展方針的補助內容。第二期綜建方案三月份將進行前置資料蒐集,彙整出地方共識後,與中央進行協調,預計在六月定稿。
 因應第二期的變革,以及協助各單位符合新方針提報計畫,順利爭取經費,故特別邀請離島辦公室專案小組成員來馬與各單位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