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考核 陳雪生:依工作表現、勤惰做為依據

  • 2006-04-11
 【本報訊】對於去年底開始的約僱人員續約,到全部續約留任,縣長陳雪生昨天提出說明,認為公務單位要淘汰人員,不應該只是由少數幾個人的密室會議及主觀認定行之,需要有公平客觀的考核依據,所以予以全部留任,未依規定淘汰此責任由他個人來承擔;他也強調,今年將依規定進行考核及淘汰,期許約僱同仁們勤於任事,一起為家鄉貢獻心力。
 約僱人員的續約案,從去年底因考績比例問題全數退回後,縣府也面臨中央所要求所謂百分之五的淘汰率,而原先已由人事單位就地區所有約僱人員進行挑選,並提出所謂不適任名單。
 後此案經縣長陳雪生「喊卡」,並於昨天提出說明;陳雪生指出,約僱人員在地區公務單位之中比例相當高,也有很多是勤勉工作的好同仁;原先不該有此風波,而去年在陸續辦理續約之後,縣府是在十二月十八日才收到中央的公文,說要淘汰百分之五,一時之間,讓約僱同仁及許多家庭人心惶惶。
 而在人事單位辦理之後,陳雪生以更深遠的角度提出不同做法,就是今年先全部予以留任;陳雪生強調,公務單位要淘汰人員,不應該只是由少數幾個人的密室會議及主觀認定行之,需要有公平客觀的考核依據;不過他也指出,今年約僱人員的表現,將依規定進行考核及淘汰,期許約僱同仁們勤於任事,一起為家鄉貢獻心力。
 陳雪生最後指出,對於許多單位中,有些人忙得要死、有些人閒得要命,這些情形他都相當清楚,特別指示人事室,往後對所有縣屬各單位,每月至少應定期查勤兩次、不定期查勤三次,休假也一定要有職務代理人,落實代理人制度,工作表現及勤惰狀況都將是約僱人員年度考績及淘汰之客觀考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