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祖國內商港收取港灣作業費一事又有變化,港務處在與地區貨船主座談後向交通部主管機關呈報地區規劃的新費率,交通部認為有再檢討的必要,連江縣港務處表示,港灣收費是依法行政,目前正重新檢討新費率,再報中央主管機關來核定。
針對地區國內商港收取港灣作業費,港務機關原依交通部所訂費率未滿五百噸以五百噸計算,規劃自四月起實施,但此措施對地區十九噸級貨船造成很大影響,平均每艘船每月要一萬三千多元,經議員謝承春召集相關單位與船主座談後,船主認為要採比例原則降低收費標準,港務機關基於減輕船主負擔的立場,重新規劃新的費率,大約每月二千元左右,並向交通部呈報,但交通部認為地區所規劃的費率有重新檢討的必要,退回港務機關要求重新檢討。
港務機關表示,當初對於船主所提的比例原則也表認同,地方政府也基於貨船主經營困難,站在儘量減輕船主負擔的前提下,大幅降低收取的費率,同時考慮到港灣管理的順暢,收費是無法避免的,現在會依交通部的要求重新檢討費率,然後再呈報;至於要調整到什麼階段交通部才會同意,港務機關表示,會站在鄉親的立場儘可能不要太高,另一方面也請所有的船主配合管理制度,保持港灣的進出順暢。針對港灣作業費可能再往上調高,地區十九噸級貨船主希望中央主管機關要考量地區港埠現況,在各種條件不如台灣商港的前提下,以專案方式處理。
馬祖國內商港港灣費交通部不同意 退回地方再檢討
- 2006-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