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貨船靠泊費敲定 七一上路

  • 2006-06-27
 【本報訊】經過多次協商及兩次的修定,「馬祖福澳國內商港」小客、貨船靠泊港區收費標準正式公告,港務處自七月一日起開始收費,小貨船每月要收取港灣作業費加上垃圾清潔費總共要六千五百五十五元,小客船部份大約是每月一萬三千八百元左右。
 「馬祖福澳國內商港小客貨船收費費率表」經過港務機關兩次的修定,交通部於九十五年六月核准辦理,這一次核定的費率介於兩次之間,第一次規劃的費率是小貨船每月要收費一萬多元,第二次經座談會船主要求以比例原則規劃費用大約是每月二千多元,但交通部方面認為費用差太多,港務機關再次修定為目前公告的費率。港務處公告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小客、貨船收取港埠業務費用」,是依據交通部及縣府核定辦理。
 這項收費措施針對四鄉所有公告的商港實施,其中對北竿白沙港靠泊的小貨船影響較大,根據公告的收費標準,在小貨船部份港灣業務費未滿二十噸每小時計收五元,垃圾費約每日九十多元,合計若小貨船每日二十四小時,每月三十天全部停在碼頭,要收取費用每月約六千五百五十五元;在小客船部分,其營業性質為常態性,港灣業務費加上垃圾清潔費合計要一萬三千八百三十元。港務機關表示,這項收費標準尚不含假日加成,假日加成依「馬祖福澳國內商港小客貨船收費費率表」規定辦理,自七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