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機關彈性上下班實施要點公佈

  • 2006-06-29
 【本報訊】依中央公佈新規定,連江縣政府配合訂定機關彈性上下班實施要點,自七月一日實施。
 因應網路化作業發展,創造彈性辦公型態,人事行政局公佈彈性上下班補充規定,縣府響應中央政策,針對地方特性,並為紓解員工上、下班時間壓力,配合處理業務需要,訂定彈性上、下班實施要點,由各單位及所屬機關視業務性質及實際情況需要依規定辦理。
 各機關正常上班時間仍為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卅分至五時卅分,合計八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