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祖地區將全面禁止利用魚槍進行任何捕獵行為,縣府建設局依據相關法令實施公告,請各地漁民注意不要有類似行為否則將法辦。
魚槍捕魚對地區的漁資源造成重大的破壞,不久前的縣議會定期會中,東引議員張永江就以東引為例,表示近年來有不少台灣人士到東引射魚,導致東引引以為傲的石鯛魚數量大減,要求政府要採取防範措施。
連江縣政府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本縣沿岸海域禁漁區,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本縣海域漁業秩序及漁業資源管理,禁止在本縣岸際及島礁3海里內使用魚槍採捕水產動植物。二、本公告所稱魚槍,為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乙種槍類之魚槍。三、凡違反本公告第1項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四、本公告自95年8月15日起正式實施。
東引石鯛魚數量大減主兇 地區全面禁止魚槍捕魚
- 2006-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