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4日表示,因應全球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自台灣時間4月18日零時起,入境民眾過去14天(台灣時間4月4日零時起)如有歐洲、美洲地區旅遊史,登機前應主動出示符合居家檢疫條件的資料,經查資料申報不實者,最高可罰15萬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國內14日無新增確診病例,13日新增1345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截至目前累計4萬8549例(含4萬4890例排除),其中393例確診,分別為338例境外移入及55例本土病例。確診個案中6人死亡,124人解除隔離,其餘持續住院隔離中。有關3月30日返台專案航班共214名湖北返台民眾,已於14日解除隔離,並返家進行14天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中心統計,全球累計186萬6085例確診,分布於184個國家地區;病例數以美國58萬619例、西班牙16萬9496例、義大利15萬9516例、德國12萬3016例及法國9萬8076例為多;病例中11萬8418例死亡,以美國2萬3529例、義大利2萬456例、西班牙1萬7489例、法國1萬4967例及英國1萬1329例為多。
指揮中心進一步指出,我國自3月19日起,所有民眾自國外入境後皆應配合居家檢疫14天。若同住者有65歲以上長者、6歲以下幼童、慢性疾病患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肺部疾病等、無專用房間含專用衛浴設備者,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館。
除了居家檢疫者之外,居家隔離者若有上述情形,也可向各縣市地方關懷服務中心申請入住防疫旅館。國內各縣市防疫旅館目前尚有4703空房可供入住,相關資訊可至台灣旅宿網(https://taiwanstay.net.tw/)防疫旅宿專區查詢,並洽各縣市防疫旅宿連絡窗口。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居家檢疫、隔離期間應落實肥皂勤洗手、避免觸摸眼鼻口,及做好咳嗽禮節;如有發燒或咳嗽等不適症狀,不可自行外出就醫,應主動聯繫所在縣市衛生局或地方關懷中心,並依指示就醫,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違反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規定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歐美返國前先通報 家中有慢性病、長者、幼童者一律入住防疫旅館
- 20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