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布民宿紓困補貼要點 縣內合法民宿可獲5至10萬元補助

  • 2020-04-15
 【本報訊】交通部觀光局14日公布協助民宿紓困補貼實施要點,縣內合法登記的民宿業者可獲5至10萬元不等的紓困補助。觀光局表示,補貼觀光產業一定額度之營業費用,乃因營業費尚包含稅金、房租、水電、保險費等,此項規劃是為維持產業基本動能,協助產業度過此波全球性之困境及衝擊。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觀光產業受直接衝擊,經邀集觀光產業及從業人員代表多次座談溝通,交通部13日核定觀光局提出的第2波紓困補助計畫,並自14日起受理申請。
 交通部觀光局協助民宿紓困補貼實施要點:
 (一) 108年12月31日前取得民宿登記證,且於今年3月底前仍營業中之合法民宿,如獲該局頒發好客民宿標章且在有效期限內之民宿每家10萬元,一般民宿每家5萬元。
 (二) 補助對象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該局申請撥付補貼款:申請書、民宿登記證影本、好客民宿標章照片(申請10萬元之民宿始須檢附)、切結書、領據及指定匯款帳戶存摺影本。
 有關觀光產業紓困方案各項要點、申請表格及詢問窗口,可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觀光產業紓困、復甦與振興方案」專區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