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災後復建 兩個月內完成設計 明年六月前完工

  • 2006-08-27
 【本報訊】針對行政院工程會核定馬祖地區六月豪雨災後復建經費一億二千餘萬元後續執行作業,縣府工務局邀集四鄉鄉長共同討論,會中就作業方式達成共識,所有的案子由工務局於兩個月內完成設計,再交由各鄉執行發包作業,工程於明年六月以前全部完成。
 工務局邀集地區四鄉鄉長就災後復建工程細節展開討論會議,由局長張賢潭主持;這次政院核定共四十多處的坍方要復建,分佈在四鄉五島,為加速作業並及早完成,縣府與各鄉達成協議,原則採分工合作的模式推動,會中決議由工務局於兩個月內完成規劃細部設計工作,隨即交由各鄉展開發包作業,希望在四個月內完成所有作業,工程在明年六月以前要完成。
 地區四鄉在六月的豪雨中或多或少都有傳出災情,縣府積極的爭取經費挹注,道路坍方的災情可望獲得全面的改善;工務局也強調,這一次的復建規劃將儘可能採生態工法,避免地形地貌有太大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