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五次擴大主管會報縣長裁示事項/連江縣政府提供

  • 2006-09-21
 一、縣運會旅台鄉親返馬接待案,要事先規劃妥善,隨時與旅台鄉親保持聯繫,並介紹地方建設讓鄉親知道。(民政局)
 二、議會將在十月十九日開議,有關96年概算、歲入部分,應做好評估,交由主計室辦理歲出作業。(財政局)
 三、運動大會各項整備工作,應積極展開,籌備會要掌握每項細節,隨時與各組聯絡,務必要做到盡善盡美。(教育局)
 四、家庭教育中心所辦的講座,講演人及題目要事先在馬報宣傳,鼓勵公務同仁及鄉親參加。(教育局)
 五、北竿運動場已經復工,對於工程進度及品質,教育局要負起督工責任,不可再有差錯。(教育局)
 六、運動會的旗幟被風吹落,要隨時派人整理換新。(教育局)
 七、路邊種植的桃李杏等綠化植物,應儘速修剪,並做好支架的支撐工作。(建設局)
 八、運動場四周綠美化工作,要配合運動大會,作適度修剪,讓整個空間配置顯現生氣蓬勃,盡速完成佈置。(建設局)
 九、今年度與愛之味合作高冷蔬菜加工案,儘速要與農民達成協議完成前置作業。(建設局)
 十、日後急診室後送及安寧返馬時相關資料,請通知縣長室,以便縣長探視與慰問。(衛生局)
 一一、今年觀光季觀光局同仁很辛苦,也很有創意,另在秋冬兩季繼續規劃一些主題,讓馬祖觀光持續發展。(觀光局)
 一二、閒置營區的接收及規劃要積極辦理。(觀光局)
 一三、十月份萬平操演確定日期,儘速協調指揮部,並發布消息引進觀光人潮。(觀光局)
 一四、本年度閩東聚落修繕申請案件,文化局應與馬管處保持密切連繫,加速腳步儘速辦理;而已申請鄉親勿需再次填表,實施申請與便民有落差應檢討。(文化局)
 一五、文化局同仁近來勤下鄉訪問社區,規劃了許多案子,實施內容要在馬報公佈,讓鄉親知道所推行的成效。(文化局)
 一六、馬祖民俗文物館大門前道路路燈有歪斜,要儘速改進。(文化局)
 一七、近來有多處民間工地施工,機械、工具、雜物隨意堆放,工務局及環保局會後立刻實施聯合稽查,先勸導,若無改善即依法辦理。(工務局、環保局)
 一八、運動會旅台鄉親及貴賓來馬很多,各村街道及巷道整潔,環保局配合警察局實施勸導清除,務必在運動會到來之前,要有一個整齊舒適的環境。(環保局、警察局)
 一九、臺馬輪本年度進塢特檢案所需經費二千多萬,儘速與曹立委聯繫,謀求解決之道,避免臺馬輪遭到停開。(交通局)
 二十、臺馬輪年底合約到期,委外經營案要儘速規劃研擬,依照先前所召開交通會議政策,辦理招標事宜。(交通局)
 二一、地區重大工程各項進度,工務局要列管,定期召開工程會報,並將執行情形呈核。(工務局)
 二二、對於各單位重大工程及計畫,企劃室要專案列管,依照不同性質定期分別召開會議檢討。(企劃室)
 二三、各局室主管赴台過於頻繁,人事室要嚴加控管,各主管要自身檢討,做好內部控管。(人事室)
 二四、請酒廠研議星期六、日延長八八坑道開放時間。(馬祖酒廠)
 二五、員工宿舍即將完工,有關進駐前置作業,必須先做好規劃,屆時親自檢查。(秘書室)
 二六、95年度中央補助款及離島建設基金未辦理追加預算項目,各局室要趁著本年度議會最後一次定期大會,儘速辦理追加預算,不可有疏漏之處。(各局室)
 二七、近來發現有些局室對於審計處答覆案,拖延過久,各相關局室主管要專案列管,不可置之不理。(各局室)
 二八、任何會議或集會,主管人員未經准假,不可無故不到,即使准假,代理人也應該準時出席,否則均以曠職登記,主辦會議業務單位,除會議通知單外,會前亦要通知。(各局室)
 二九、各單位對於中央補助款需繳回的部分,必需說明理由,若因執行不力,承辦人及主管將負連帶責任。(各局室)
 三十、興建媽祖巨神像相關事宜,煩請邱參議積極籌備,作好前置作業。(邱參議)
 三一、臺馬輪九月十七日因故停電,縣議會預定26日召開臨時會質詢,交通局應準備相關資料及查明原因,日後也應舉辦救生演練,以讓乘客安心。(交通局)
 三二、離島建設基金融資開辦,財政局應指導東引酒廠擴建二廠一案,提出申請融資計畫。(財政局)
 三三、南竿機場改善規劃評估案儘速進行,不得延宕。(交通局)
 三四、酒廠應成立伙食團,安定員工生活,必要時聘請臨時工支援。(馬祖酒廠)
 三五、大陸船隻越界佈網影響漁民生計,請建設局協調海巡研擬計畫,雇用地區漁民及船隻進行近岸大陸漁網清除回收等作業。(建設局)
 三六、福利園區膳食明顯改善,老人家都頗有好評,各單位應注意員工的伙食。(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