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職場性別歧視 民政局提供申訴專線

  • 2006-10-12
 【本報訊】防制職場性別歧視,你我都有義務;縣府民政局指出,政府正大力宣導防止就業歧視及兩性工作平權等概念,也呼籲地方業者及雇主確實遵守,如民眾要投訴或想取得進一步的訊息,請撥打民政局申訴專線:(0836)22381分機26曹小姐,或上連江縣政府社會課網站查詢,網址:www.matsu.gov.tw/onweb.jsp?web-no=33333330:0。
 每個人都有防止就業歧視及維持兩性工作平等上的權利,防止性騷擾在職場上的發生,就是降低公司經營成本最好的策略;民政局指出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的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經調查屬實後,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如果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鹹豬手行為者,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而為了防止性騷擾行為及職場上就業歧視的發生,除了塑造一個和平、溫暖的工作環境,提升員工性別平權觀念之外,建構一套合理、合法的性騷擾事件糾正與懲處機制,以達到事前預防的目的。
 在事後防治責任上,雇主若依法做好事前預防,設計了一套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處理機制,當接獲性騷擾受害者的申訴,或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警察機關的性騷擾案件移送時,雇主只需要依照先前依法制定的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處理機制,進行調查工作即可。
 對一般民眾而言,未來若受到性騷擾,就可以在事件發生一年內向申訴時加害人所屬的單位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但如果遇到加害人逃逸或是加害人所屬工作單位不明的情況,民眾就可向就近的警察單位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