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推動馬祖聚落保存工作,交通部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特別舉辦「95年度馬祖地區傳統建築保存再利用經驗觀摩補助案」, 即日起受理申請報名。觀摩計畫分別前往日本及金門兩個地區,希望透過實地的訪查,對馬祖的聚落保存能有新觀念的啟發。
馬管處指出,這一次的觀摩是推動馬祖聚落保存系列工作之一,除了政府部門的名額外,特別開放一般民眾報名參加,機會難得,相關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觀摩時間:預定95年11月底至12月底
二、觀摩行程及天數:
(一)方案一:日本中部及關西地區8天7夜
(二)方案二:金門縣3天2夜
三、補助對象:
(一)地方行政人員(縣府、公所):
方案一:7人;方案二:7人
(二)社區代表(協會幹部、村長):
方案一:10人;方案二:18人
(三)有意願參與經營再利用的觀光業者或一般民眾:
方案一:9人;方案二:9人
註:若(一)、(二)類報名人數不足時,開放名額供第(三)類人員參加。
四、補助金額:
(一)方案一: 日本中部及關西地區:實際團費之8成(目前暫估金額 45,000元;補助金額 36000元;自付金額 9000元)
(二)方案二: 金門縣:實際團費之8成(目前暫估金額 11,000元;補助金額 8800元;自付金額 2200元)
註:1、補助金額將隨實際支付金額,進行調整。
2、台馬旅費請報名者自行負擔。
五、補助原則:
補助對象第(一)類地方行政人員請縣府、公所推派;第(二)、(三)類採開放報名,若任一行程報名者超過預定人數,則採分類公開抽籤方式辦理。由報名方案一至方案二依序抽籤,若經抽籤已取得前項行程參與機會者,不得參與後續行程方案之抽籤。
六、申請時間:請於 95 年11月 15日前,將報名表文件寄(送)達、傳真或 Email 至馬管處,逾期將不予受理。
七、投件地點:
郵寄:馬祖南竿鄉仁愛村95-1號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收(親送或郵遞均可)
傳真:0836-25627
Email信箱:rs@matsu-nsa.gov.tw
八、行程介紹及報名表:
請由相關網址:http://www.mat-su-nsa.gov.tw/download/下載。
馬管處推動傳統聚落保存再利用經驗觀摩
- 2006-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