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管處推動傳統聚落保存再利用經驗觀摩

  • 2006-11-05
 【本報訊】推動馬祖聚落保存工作,交通部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特別舉辦「95年度馬祖地區傳統建築保存再利用經驗觀摩補助案」, 即日起受理申請報名。觀摩計畫分別前往日本及金門兩個地區,希望透過實地的訪查,對馬祖的聚落保存能有新觀念的啟發。
 馬管處指出,這一次的觀摩是推動馬祖聚落保存系列工作之一,除了政府部門的名額外,特別開放一般民眾報名參加,機會難得,相關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觀摩時間:預定95年11月底至12月底
 二、觀摩行程及天數:
 (一)方案一:日本中部及關西地區8天7夜
 (二)方案二:金門縣3天2夜
 三、補助對象:
 (一)地方行政人員(縣府、公所):
 方案一:7人;方案二:7人
 (二)社區代表(協會幹部、村長):
 方案一:10人;方案二:18人
 (三)有意願參與經營再利用的觀光業者或一般民眾:
 方案一:9人;方案二:9人
 註:若(一)、(二)類報名人數不足時,開放名額供第(三)類人員參加。
 四、補助金額:
 (一)方案一: 日本中部及關西地區:實際團費之8成(目前暫估金額 45,000元;補助金額 36000元;自付金額 9000元)
 (二)方案二: 金門縣:實際團費之8成(目前暫估金額 11,000元;補助金額 8800元;自付金額 2200元)
 註:1、補助金額將隨實際支付金額,進行調整。
 2、台馬旅費請報名者自行負擔。
 五、補助原則:
 補助對象第(一)類地方行政人員請縣府、公所推派;第(二)、(三)類採開放報名,若任一行程報名者超過預定人數,則採分類公開抽籤方式辦理。由報名方案一至方案二依序抽籤,若經抽籤已取得前項行程參與機會者,不得參與後續行程方案之抽籤。
 六、申請時間:請於 95 年11月 15日前,將報名表文件寄(送)達、傳真或 Email 至馬管處,逾期將不予受理。
 七、投件地點:
 郵寄:馬祖南竿鄉仁愛村95-1號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收(親送或郵遞均可)
 傳真:0836-25627
 Email信箱:rs@matsu-nsa.gov.tw
 八、行程介紹及報名表:
 請由相關網址:http://www.mat-su-nsa.gov.tw/download/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