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馬祖海洋資源 海巡隊向兩岸漁民喊話

  • 2006-11-14
 【本報訊】海岸巡防署第十一巡防區馬祖海巡隊為保護馬祖漁業資源,自十一月起連續向兩岸漁民宣導「連江縣海域轄區內水產動物限制採捕體長」,除維護馬祖海域治安外,並維護其海洋資源。
 海巡署第十一巡防區召集人姚洲典表示,此次保育宣導依據連江縣政府連建漁第0920022102號公告,略以魚類如黑毛及赤點石斑以體長十五公分(含)以下限捕、章魚體重二百公克(含)以下限捕、文蛤以殼長四公分(含)以下限捕、花蛤以殼長二公分(含)以下限捕、九孔鮑以殼長三公分(含)以下限捕、紫海膽以殼長五公分(含)以下限捕,以及鱟魚無論大小一律禁捕。
 在國際方面,加拿大達爾豪西大學渥姆(Boris Worm)教授等歐美研究人員,花費四年時間分析三十二項控制實驗、四十八處海洋保護區,和聯合國糧農組織從一九五○年到二○○三年的全球魚獲量等資料,發現從一九五○年至今,全球七千八百種海洋生物中的百分之二十九急劇減少,且全球人口不斷成長,海洋物種有加速消失的現象,估計到二○四八年,高達九成的海洋生物都將瀕臨枯竭,屆時海鮮將成為「珍饈」。
 馬祖海域地居暖寒海流交會之衝,有機質豐富,水產滋繁,故漁藏豐饒,為世界三大漁場之一,現在亡羊補牢還不嫌晚,只要馬祖地區居民從今起開始重視海洋生物枯竭的問題,除確實執行轄區內水產動物採捕體長限制外,並推出補救措施,如禁止用破壞性的方式捕魚、開闢海域保護區,必能重塑「黃魚故鄉」之美名。
 姚洲典表示,現正配合相關措施加強嚴格取締,並對於違法採捕者,將依漁業法第六十條第二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及依同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得沒收或沒入漁獲物及漁具;如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沒入時,追徵或追繳其價額。」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與馬祖地區鄉親共同維護海洋生物資源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