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盃磯釣比賽主要規則--連江縣政府環保局提供

  • 2006-12-07
 一、本次比賽採團體賽,五人一組, 釣友們自行組隊報名。
 二、參賽選手應全程穿著救生衣及釘鞋,否則禁止參與比賽,於比賽中途違規經警告未聽指揮者,扣該組總成績1000公克。
 三、在比賽前及比賽過程中不得飲用含酒精飲品,本項違規者禁止出賽。
 四、每人限用1竿1鉤,浮游輕磯釣法,禁掛誘餌籠,釣餌和誘餌皆由大會提供,禁用其他餌料(本會提供誘餌粉一包及一塊南極蝦)。
 五、各參賽者須將垃圾放入垃圾袋內,於賽程結束後配合將磯釣場地現場及周邊環境完成整理作業,所有垃圾均需帶上岸,統一收集帶回處理。
 六、比賽魚種以鯛類(包含黑鯛、黃鰭鯛、黃錫鯛、嘉臘)及格魚體長度(尾叉長)需25公分以上及毛類(白毛、尾長黑毛、菜毛)及格魚體長度(尾叉長)需20公分以上,未達標準之魚獲應當場放生,嚴禁以任何理由帶回,若有違規,一條魚扣該組總成績1000公克。
 七、採團體賽5人一組,釣點由抽籤決定。評分方式以團體及格魚獲(鯛、毛類合併計算)成績計算至10公克為止,重量最重者優勝取前三名,頒發禮券及獎盃。
 八、相關注意事項:
 1.大會為釣友及工作人員投保意外險,提供誘餌粉及南極蝦,並備有早餐、午餐及飲水,比賽結束後於南北竿舉辦聯誼餐會。
 2.本次比賽所有魚獲由大會統籌運用。
 3.如遇海象不佳,則比賽順延,比賽時間由大會另行通知。
 九、若有未盡事宜及爭議事項,由大會裁判會議裁決,選手不得再提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