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補助八億五千萬元

  • 2006-12-12
 【本報訊】行政院經建會昨日召開離島建設基金管理會第十七次會議,會中通過離島建設基金九十六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案一百七十三件、離島建設基金個別計畫補助計畫四案,合計金額高達八億五千萬元,以及多項有關離島建設的決議,連江縣的補助計畫以交通費補助佔大宗;經建會財務處指出,將有助於離島地區未來的發展。
 經建會指出,昨天的會議中,九十六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共審議通過一百七十三件,金額達七億五千餘萬元,其中澎湖縣通過計畫以觀光發展為主,金門縣較多以地方特殊產業為主,連江縣則以交通費補助佔大宗,台東縣有較多生態永續計畫,屏東縣則以基礎設施及環境教育補助計畫為主。通過的計畫均符合「促進離島永續發展方針」及「離島永續發展規劃暨離島建設基金計畫補助準則」,將有助於離島之永續發展。
 其次,離島建設基金個別補助計畫計有澎湖縣「興建行駛馬公—望安—七美—高雄之三百五十總噸級客貨交通船」等四案,因確實有本年度執行之時效性,且符合「離島建設基金個別計畫補助原則」之規定,審議後予以通過,總計九千五百餘萬元。
 另外,為推廣離島建設投融資業務,會中也報告了經建會於本年八月中旬起,分別赴各離島縣(市)舉辦多場投融資招商說明會,共計二百六十五人次參加,以期吸引更多潛在投融資案件。截至目前為止,共有九家廠商洽詢,其中有二家業者已正式向離島縣(市)政府提出申請,離島建設基金管理會將循投融資申請程序進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