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外出不在家門戶 通報轄區警所 加強巡邏

  • 2007-02-04
 莒光警察所邀集轄區村長等成員出席加強春安工作研討會。(圖/文:陳樂團)

 莒光警察所邀集轄區村長等成員出席加強春安工作研討會。(圖/文:陳樂團)

 【本報西莒記者陳樂團報導】莒光警察所為加強維護春節期間民眾的居家與自身安全,昨日邀集轄區各村村長、守望相助巡守隊成員在所長賴清芳主持下,「春安工作」計畫正式啟動。
 春節期間,因社會脈動異於平時,慶祝活動持續而密集,可能衍生諸般社會問題,不法份子可能為財物鋌而走險,侵入住宅及行竊等,對治安造成隱憂;同時年節慶祝活動,爆竹煙火使用量大增,警所呼籲民眾加強公共場所消防安全措施,以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春安工作實施期自二月三日零時起至三月四日廿四時止為期三十天,防範災害事故發生,民眾舉家外出旅遊或返台團圓,請通報轄區警察所,將不定期加強巡邏,阻止宵小闖入,提供民眾全方位、快速而貼心之服務,讓民眾能夠度過一個快快樂樂的年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