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東建築風貌補助 文化局:3/10截止申請

  • 2007-03-07
 【本報訊】九十六年度「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案」受理民眾申請將於三月十日截止,主辦單位縣府文化局提醒符合補助項目有意辦理的民眾把握機會,於期限前踴躍提出申請;有申請補助案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洽詢,電話:(0836)23146轉302,文化推廣課陳先生。
 文化局表示,依據「福建省連江縣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自治條例」及福建省連江縣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作業要點」,已於今年一月底公告辦理本年度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案,此次補助項目主要針對:
 1.閩東傳統建築屋頂。
 2.建築物外牆貼、砌花崗石材。
 3.建築物福杉外牆。
 4.外觀傳統木門窗。
 申請者請於文化局領取申請書,填寫完畢後檢附所須文件資料,裝入密封包裝內逕寄或親自送達縣府文化局簽收,申請所需相關文件包括申請表、申請修繕補助試算表、產權切結書、委託書(若申請者非建物產權所有人,須經建物產權所有人出具委託書同意委託代辦)、現況照片(申請補助之房屋現況全貌及欲修繕部分之局部照片,以供日後驗收時參考對照之用)、修繕簡圖(基本以A4規格紙張繪製平面及立面圖,尺寸需詳加標註)。
 上述所需之各式表件,請申請人逕洽文化局(馬祖南竿鄉馬祖村五號),提送申請地點亦同,提送申請時間即日起至三月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止,逾期不予受理,歡迎民眾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