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竿鄉公所馬鼻灣停車場無牌車、廢棄物18日前搬移

  • 2020-05-14
 期限:5月18日前(逾期視廢棄物清除)。
 地點:北竿塘岐馬鼻灣。
 ◎堆置廢棄車輛、木板、雜物、建材、機具等物品,請所有人或使用人於公告期限內自行搬移,逾期則視為廢棄物,由公所逕行清除,以維護環境衛生及觀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