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昨)(三)推動精進課堂教學能力,提升教學品質:
為整合賡續九年一貫課程、國教輔導團、國語文基本能力及鄉土語言指導員計畫,教育部特訂定精進課堂教學能力實施計畫,本縣為提升精進課堂教學能力計畫執行及國教輔導團業務發展,並整合各項教學資源與資訊,強化教學視導與評鑑機制,提升教學績效;教學品質,規劃辦理教育人員及家長教學專業知能成長活動,全面提升學生學習成就;落實親師合作,共同協助學生發展多元智能及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本案計畫係由本府教育局、國教輔導團及學校三層面組織系統,以分工且統整之方式推動。核心重點在於「各學習領域整合研究發展、進修推廣、教學輔導、資源網路等功能上,協助校長團體、家長團體、教師團體建立專業社群、精進教學績效」。是項計畫共計補助金額為新台幣四百六十八萬三千六百元整。目前本府已於96年2月1日修訂頒佈「連江縣九年一貫課程與教學輔導團設置暨作業要點」,並俟完成95年度九年一貫課程研習及國民教育輔導團經費核結後,始辦理撥款事宜。
(四)補助研究所專班,鼓勵在職進修:
為提供地區高知識份子進修管道,免於長途跋涉,赴台進修,依據連江縣公私立大學設置研究所在職進修專班補助辦法,補助各大學在本縣設立研究所在職進修專班,以提供地區學子管道,在地進修取得碩士學位。銘傳大學第一屆公共行政研究所專班畢業生已於95年6月畢業,目前仍有銘傳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及教育研究所碩士專班兩班進行授課。
文化方面:
(一)辦理文化資產保存,守護家鄉文化資產:
1、維護保存馬祖傳統聚落歷史風貌、展現建築特色,執行九十五年度營建署補助馬祖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計畫,共計通過三十六戶補助戶。
2、建立傳統建築公平、合理之補助制度,修訂閩東傳統建築補助自治條例因時空轉換,對於相關法令不足部分,希透過增修訂舊有之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自治條例,達到補助更為公平及客觀。本自治條例修訂業經議會審議通過。
3、重新塑造傳統建築空間進而活化及後續經營使用管理,辦理整修完成閩東建築--阿公古厝委外經營管理及空間活化再利用事宜。
4、落實推動社區發展、自主營造公共空間,執行九十五年度營建署補助津沙及芹壁社區六星計畫,本計畫已完成核銷結案工作事宜。
5、推動96年度南竿介壽堂整修改善工程,目前本案刻正辦理委外招標工作,預定於96年8月前可完竣,屆時可以提供更優質場地辦理各項演藝活動。
6、辦理96年度營建署補助馬祖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計畫,業於96年1月下旬公告受理,並於96年3月10日截止申請,近期即可核定通過補助戶數。
7、配合文建會為改善縣(市)文化中心設施,提供民眾參與、欣賞文化藝術完善環境,辦理文化局整建計畫,本計畫前置規劃預算目前已獲文建會核定,刻正辦理委外事宜,並於96年10月下旬前完成規劃設計,以利爭取97年度整建工程經費。
8、輔導地方成立「地方文化館」,訪視各鄉潛力點及提供專業意見,經初步徵選,由馬祖日報所提「馬祖故事館」勝出,並獲中央委員青睞,今年度獲得一百萬元規劃設計補助。
9、獲中央補助「區域型文化資產活化計畫」,以津沙為示範點,今年度完成委外,將為津沙聚落活化規劃可長可久出路。
10、台閩地區第二級古蹟「東犬燈塔修護及再利用工程」,目前工程進度80%,預計96年6月前執行完畢。
11、「95馬祖傳統社區(青檀澳)公共空間整建工程」於95年10月12日完工,並於96年3月8日辦理正式驗收結案
12、芹壁50、51號房屋租約到期,完成修繕發包作業,目前已完工並已完成驗收結案。
13、完成95年復興一、二期、津沙、仁愛等閩東建築委外經營簽約。(待續)
縣議會定期大會 連江縣政府施政報告 報告人:連江縣長陳雪生
- 2007-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