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5日起有條件開放部分休閒娛樂場所,本縣電子遊戲場所、資訊休閒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自助式KTV及電話亭式KTV)、桌遊、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有條件開放營業並受理復業申請。
上述業者營業前應遵循相關防疫管理措施指引,向縣府產業發展處提出復業申請,並提交復業申請書表及切結書、防疫計畫書及相關應備文件,含照片、從業人員疫苗接種清冊與證明文件(https://reurl.cc/dx7NMq),經核准後將公文貼示於營業場所後始得復業。
核准營業後仍需遵照經濟部滾動公告之最新防疫管理措施指引內容辦理。未經核准即復業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相關防疫措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中央宣布有條件開放部分休閒娛樂場所 產發處受理復業申請
- 2021-10-08

電子遊戲場所、資訊休閒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視聽歌唱場所、桌遊、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5日起有條件開放營業。(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