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次擴大主管會報縣長裁示事項/連江縣政府提供

  • 2008-02-14
 一、有關本縣社會福利執行的項目及情形以及可以改善加強之處做總檢討,並研提報告資料,二月底之前呈核。(民政局)
 二、內政部社會司對全國各縣市福利政策所做的評鑑報告,有關本縣缺失部份速作研討規劃。(民政局)
 三、介壽軍友街火災受災戶後續的安置就業重建等各項事務,必須列入追蹤,每星期會報一次。(民政局)
 四、有關本縣幽靈人口問題,各鄉警戶政必須配合地檢署落實查察工作,確實無居住事實者必須強制催遷,執行情形每個月必須呈核會報。(民政局)
 五、有關本縣土地政策白皮書速作規劃,攸關需要修法部份,送請曹立委促請立院修法執行。(民政局)
 六、本縣免稅商店的規劃及地區菸酒免稅事宜,有關地點的會勘、籌備等各項工作,由建設局主辦、財政局協辦,於三月中旬規劃報告呈核。(財政局)
 七、有關地區馬酒的營運,包含東引酒廠的擴廠、行銷等各項規劃,財政局應確實負起政策指導的責任,並隨時將處理情形呈核會報。(財政局)
 八、離島及縣運會籌備工作儘速展開,各工作小組依照規劃的執掌任務,應陸續研討舉辦的各項細節,有任何問題隨時提報。(教育局)
 九、教育局儘速調查各大專院校「旅台就學青年」資料,並協助學生成立正式協會組織,本府編列相關預算補助,教育局長必須隨時與其保持聯絡,聽取相關建言,並安排縣長與在台學子定期會面聽取縣政建言,此項工作在五月底之前完成,由局長親自報告。(教育局)
 十、調查目前本縣在台取得博士資格人數資料,並安排縣長與其會面座談,本項工作在五月底之前完成。(教育局)
 十一、教育局督學必須定期至各校視導,並將視導結果呈核,由縣長親自了解學校教育執行的問題。(教育局)
 十二、對於火災受災戶的學生心理及課業的追蹤輔導,督促各校落實執行,教育局應給予最大的協助。(教育局)。
 十三、教育資源整合目前僅見到塘岐及坂里二校學生部分課業整合,有關地方行政資源整合尚未啟動,在下年度(九月份)開始,必須見到成果,速作規劃。(教育局)
 十四、興建商業大樓及建設局大樓計畫進度落後,從二月中旬開始,每十天會報一次,由局長提出報告。(建設局)
 十五、地區各鄉種樹準備規劃工作三月五日之前完成,除原有經費之外,工務局另提五百萬元配合款執行。(建設局)
 十六、年後要密切注意各鄉大白菜及蘿蔔的產銷情形,隨時辦理收購,在二月十五日之前將各鄉產銷情形呈核報告。(建設局)
 十七、地區生態情形如燕鷗、鯨豚棲息狀況調查,必須隨時在馬報報導,以落實觀光立縣精神。(建設局)
 十八、地區工商業開業情形應落實普查,以了解地區經濟實況,該項工作三月底之前完成呈核。(建設局)
 十九、清水溼地澳口的破船應儘速移走,四月底完成作業並呈核。(建設局)
 二十、媽祖巨神像規劃製作執行情形,最遲三月底之前要把前置作業完成,專案呈核報告。(觀光局)
 二一、媽祖巨神像推動小組後續工作請邱局長轉移王參議執行,並在二月中旬辦好移交。(邱局長)
 二二、地區閒置營區必須做全面性規劃工作,配合觀光立縣精神要儘速辦理,雲台山總統銅像下方營區接收已經交代很久,為何不見動靜,本項業務推動,請曹局長三月底之前完成及提報。(觀光局)
 二三、馬港媽祖廟左側土地的相關規劃工作要儘速完成,會後曹局長報告執行進度。(觀光局)
 二四、本年度的跨年晚會由觀光局負責列入計畫執行。(觀光局)
 二五、迎賓館接收及委外經營的工作,目前進度如何?會後請曹局長報告執行進度。(觀光局)
 二六、宗教園區及戰爭公園後續的管理推動進度緩慢,請儘速聯繫馬管處辦理。(觀光局)
 二七、閩東建築以前留下的合約問題,速與法制人員研討解決事宜。(文化局)
 二八、地區的媽祖文化活動、九月九媽祖昇天祭應繼續辦理,各相關局室需要配合執行部分,要密切配合推動。(文化局)
 二九、本年度聖誕夜活動由文化局負責規劃執行。(文化局)
 三十、興建文化局大樓計畫應積極向文建會爭取,並請曹立委協助。(文化局)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