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沙村辦公處改建為簡易老人活動場所 縣府開會達共識 符合居民需求

  • 2008-03-12
 縣府討論津沙村辦公處改建一案,縣長陳雪生對該村之需求及此案表示支持之意。(圖/文:曹重偉)

 縣府討論津沙村辦公處改建一案,縣長陳雪生對該村之需求及此案表示支持之意。(圖/文:曹重偉)

 【本報訊】南竿津沙村原村辦公處因年久失修,多處斑駁無法使用,加上空間狹小,無法滿足村民需求,縣府已著手規劃改建,由民政局以「簡易老人活動場所」模式給予補助,採原址改建方式興建,並要求需符合相關建築法規,現已委由鄉公所先行委外初步設計,再召開說明會聽取鄉親意見及依此完成細部設計;村長李木菁對於縣府及公所的支持與協助,表示感謝之意。
 縣府昨天召開津沙村辦公處改建案,由縣長陳雪生主持,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處長朱孟晃、民政局長林其達、社會課長曹宏宇、工務局長張賢潭均列席說明,鄉公所方面由秘書林代明代表鄉長朱秀平與會,津沙村方面則由村長李木菁及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李政餘到場關心。
 林代明先說明津沙村興建老人活動場所之需求,希望縣府能予以補助;而李木菁也表示,該建物基於安全考量已無法使用,而新的規劃若依以往只有一層之建物規模,將不敷該村未來之需求,希望縣府方面明察;林其達則指出,依相關法規規定,公部門興建之老人活動場所不得有二樓,所以將比照北竿 里等村模式,予以津沙村適當的補助來改建。對於該建物是否適用馬管處現行之閩東傳統聚落保存計畫來補助興建,經處長朱孟晃檢討相關辦法後,認為是暫不可行。
 縣長陳雪生表示,津沙村近年人口持續回流,當地居民也很支持聚落保存,讓聚落保存區相關規劃得以順利推展,他感覺很欣慰;而基於當地需求,將村辦公處改建為活動場所也確實有此必要,所以對此案予以支持。
 後經廣泛討論,陳雪生決議該處以「簡易老人活動場所」來改建,經費方面由縣府籌措補助,並請鄉公所先行委外規劃,要求採閩東式建築外觀來設計,以配合當地建築景觀,也強調務必要依據相關建築法規來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