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 中選會:各機關團體、事業機構放假一天

  • 2008-03-18
 【本報訊】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三月廿二日(本週六)為第十二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日,依規定當天非屬星期日或休息日者,為便利選舉人前往投票,選舉區內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均應放假。
 縣選委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舉辦之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非屬星期日或休息日者,為便利前往投票,選舉區內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當日均以放假處理。
 至於上開規定中,公、民營事業機構員工之放假如何指定,及其工資如何給付等事項,仍應依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工勞委會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