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注意!注意!連江縣警察局今起將展開「交通大執法」,強力執行取締包括酒後駕車、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逆向行駛及闖單行道等違規都將開單處罰,連江縣警察局特別提醒您,為了您的行車安全,為了不讓家人擔憂,為了自己荷包著想,請您行車務必要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切勿酒後駕車。
交通事故死亡知多少?根據統計,日本1945至1970年間,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超過二次大戰期間全國軍民總死亡人數,美國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比波斯戰爭期間死亡人數高好幾倍。至於臺灣地區交通事故死亡人數,85年以前每年超過七千人,實施取締酒後駕車等措施後,逐年下降至93年的2634人,另有重傷1248人,為921大地震死亡人數的數倍之多。
警方指出,酒後對駕駛車輛會產生的影響包括降低視覺圓錐角,正常視力者在停止狀態下,視覺角度約180至200度,酒後角度會縮減,且對光的適應能力也變差,最普遍的現象是會極力睜大眼睛,身體向前傾想看清景象,即是最佳例證。酒後也會延長反應時間,酒精使人體反應神精遲鈍,危機判斷能力差,當發現危險時,採取剎車等反應動作,會較平時慢約一至二秒。
而「酒後駕車」的認定標準,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2款所規定,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以上者,認定為酒後駕車。酒後駕車處罰規定包括:
一、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以上未滿0.5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以上未滿0.11%者:
1.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處新臺幣15,000-60,000萬元以下罰鍰。
2.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
3.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4.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兩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5.依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5條第1項第4款規定,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二、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5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11%以上者,屬刑法上的「公共危險罪」,其罰責為:
1.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並開立舉發單,倘經法院判決確定應處罰金,低於本條例之罰鍰基準所訂最低罰鍰時,應補足最低罰鍰之差額,但不須同時檢附繳納罰鍰收據即可先領車。
2.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
3.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4.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兩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5.依刑法185之3條「公共危險罪」,飲酒不能安全駕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0元以下的罰金。
三、汽車駕駛人因酒後駕車吊扣駕駛執照後,仍於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再有酒駕情形者:
1.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處新臺幣60,000元罰鍰。
2.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3.吊銷其駕駛執照。
4.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四、汽車駕駛人因拒絕酒測者,罰責為:
1.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處新臺幣60,000元罰鍰。
2.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3.吊銷其駕駛執照。
4.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縣察局指出,馬祖因地理環境特殊,雖無高(快)速道路、紅綠燈等違規項目,但民眾騎乘機車戴安全帽率偏低,於馬祖酒廠圓環前逆向行駛及闖單行道等違規行為仍屬偏高,尤其民眾聚會飲酒機會不少,警方將擴大酒測勤務,每月執行四至六次,採不定時、不定點機動酒測及取締違規。
縣警局今起展開交通大執法
- 2008-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