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民間一些領有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的受領戶,建議縣府方面能否提前作業一事,縣長陳雪生日前在縣務會議中,特別指示主管局室研議配合改善,以維政府美意;昨天經秘書長王忠銘邀集民政局等相關單位研議,確定將比照公務人員薪資的請領發放程序,提前於前一月的十五日開始作業,王忠銘也要求務必要在當月的前二日(一日如逢例假日順延一天),將補助款項匯入受領戶的帳戶內,與會單位也表示全力配合辦理。
今年初北竿鄉曾發生因為作業不及,造成部分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的受領戶,遲遲未領得款項,造成怨言,並向相關單位投訴;縣長陳雪生相當關切此事,日前也利用縣務會議召開時,特別指示主管局室研擬改善之道。
為此,縣府民政局昨天上午特別召開研討改善發放弱勢鄉親生活費會議,該會由秘書長王忠銘主持,與會人員包括民政局長林其達、社會課長曹宏宇及相關承辦人員,也特別邀請縣議會第一審查委員會召集人議員李金梅到場指導。
會中首先聽取社會課之工作報告,由曹宏宇說明縣內各鄉目前的作業流程,而依舊有期程,每月廿五日從各鄉提報到撥款作業及日程,要花費約十天的時間,所以到受領戶帳戶中常常是已接近月中,對於很需要該筆款項的受領戶可說是相當著急;而林其達則說明改進作業方案,就是由各鄉公所提前於每月二十日前,繕造次月的生活津貼清冊機關領據送府審核。
此外,為有效改進作業,由承辦單位派專人服務,請主計財政出納優先立即開具憑單支票存入鄉帳戶,並以電話通知鄉承辦人辦理轉入申請人帳戶內,此來可望於每月二日前完成作業;林其達也請財政、主計、出納研議如何簡化定期發放生活補助費作業,或是提前一個月預撥次月生活費措施,而民政局也將對每年申請各項生活費以鄉為單位個案審定,改進全縣統案審定,以增進時效。
而朱秀松等建議可比照公務人員支薪之期程同步辦理,就是提前到前一月的十五日開始作業,而且只要分配預算款項沒問題應可依照辦理,主計、出納單位也表示可以配合,王忠銘認為此法相當可行,經詢問各單位意見後,做出裁示如下:
一、各鄉請於每月十五日前繕造次月的生活津貼清冊機關領據送府審核。
二、縣府方面的撥款作業要在月底前完成並撥入各鄉帳戶,並立即通知承辦人。
三、各鄉原則上要在每月一日匯入受領戶當月之補助款項,若逢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四、請民政局依新改進發放方式擬定標準作業程序,並通知各單位及各鄉公所配合辦理。
全程參與討論的議員李金梅對於縣府民政局能發現疏失、並立即檢討積極行事,照顧弱勢民眾之權益,表示高度肯定之意。
弱勢鄉親生活費 每月二日前完成發放
- 2008-04-09
因應民眾反映,縣府民政局特召開發放弱勢鄉親生活費會議,研議如何縮短期程,造福弱勢鄉親。(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