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竿鄉公所公告獅子市場自即日起提供十一個臨時攤位供承租,每日酌收三十元清潔費,依先到先承租為原則,每日每人最多能租用兩個攤位。鄉公所呼籲,為維護市場整潔及秩序,敬請鄉親配合,違者將由警察單位開單取締。
南竿鄉公所由於長期不斷有消費者及攤販業者反映,介壽獅子市場外之流動攤販,嚴重影響鄉親進出及損及市場內合法攤販之權益,更影響整體觀光形象,基於此,鄉公所在勸導期告一段落後,將禁止臨時地攤擺設。
根據南竿鄉公所公告,自即日提供獅子市場臨時攤位十一個,位置在市場南面屋簷下,每個攤位收取攤位租金及清潔費三十元,並以當日繳交,臨時攤位從一到十一號依序出租,已先到者先承租為原則,每人每日最多能承租二個攤位,當日逕洽鄉公所市場管理員。
為維護市場整體形象,提供鄉親優質購物環境,未來除臨時攤販區外,在路邊擺設者,警察單位將不定時巡邏開單取締,為免權益受損敬請鄉親公告周知,並配合辦理。
獅子市場11個臨時攤位供承租 意者洽公所
- 2008-04-10
南竿鄉公所公告獅子市場提供十一個臨時攤位販售區供承租,每日酌收清費費三十元,警察將不定期巡邏開單取締,敬請鄉親依據規定擺設臨時攤位,以免得不償失。(圖/文:劉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