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東莒記者林冰芳報導】為保存大埔、福正聚落歷史特色,推動整體區域發展與文化資產保存的效益,文化局向行政院文建會申請將兩村依文資法登錄為聚落,文化資產審議委員去年年底現地勘察後,認為具有重要聚落的價值,昨日下午在東莒老人活動中心召開公聽會,聽取在地居民的意見。
縣府文化局局長劉潤南表示,文化資產保有有一定的程序,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等都是文化資產,以觀光立縣的馬祖更需要文化資產的保存。對於申請程序,劉潤南強調,必須經過現場勘察,召開公聽會、召開審議委員會審議,並做成處分指定,爾後才能登錄為聚落正式提出公告,最後才能申請都市計畫變更為聚落保存區。課長吳曉雲並細訴登錄聚落後所享有的權利及義務(限制);權利部分為,私有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的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所需之經費,主管機關得酌予補助等。義務(限制)部份,公有及接受政府補助之私有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應適度開放給大眾參觀等。
為了讓居民能更了解登錄聚落的重要性,文化局也邀請到桃園城鄉發展處處長李永展、楊仁江教授出席公聽會,李永展、楊仁江對於文化局努力保留文化資產表示肯定,也提及澎湖二崁登錄為聚落的實例作說明,表示將福正、大埔依文資法登錄為聚落,對馬祖的觀光具有正面意義及價值;楊仁江強調,東莒已有兩處國家級古蹟,將來可以和聚落做緊密的串聯,相信定能帶來觀光人潮。
文化局基於文化資源保護,依文資法登錄聚落,絕大多數居民表示贊成,部分居民也質疑,一旦登錄後,除了都市計畫規定之都市設計審議外,還需要經過文化局審議,修繕申請程序反而多一道關卡。劉潤南說明,登錄聚落後,最大的權益為聚落其中的建築管理、土地使用及消防安全等事項,不受都市計畫法、建築法、消防法及相關法規限制,文化局也計畫在今年討論出規範,詳細規劃未來聚落所必須遵守的發展、修繕範疇。
文化局東莒舉辦大埔福正聚落登錄為文化資產公聽會
- 2008-06-15
文化局在東莒舉辦大埔、福正聚落登錄為文化資產公聽會。(圖/文:林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