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病毒疫情嚴峻 衛署通令學校嚴守停課規範

  • 2008-06-17
 【本報訊】因應目前腸病毒重症疫情嚴峻,行政院衛生署通令自六月十二日起,小學低年級〈一、二年級〉、幼稚園與托兒所,應遵守停課規定之公告,違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之罰鍰。
 衛生局表示,為防範腸病毒疫情持續上升,遏止擴大流行的可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六月十日正式成立;由於目前疫情在高峰期,為避免其於幼教保育機構傳染及重症病患之發生,若小學低年級〈一、二年級〉、幼稚園與托兒所,於一週內同一班級有二名以上(含二名)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庖疹性咽喉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時,該班級應停止上課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