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電魚 六位判刑大陸漁工易科罰金 原船遣返

  • 2008-07-10
 六位大陸漁工越區非法電漁,被判四到六個月不等刑期,昨天申請易科罰金,福建更生保護會及紅十字會發揮人道關懷精神,在原船遣返前,致贈米、水、衛生用品等物品,讓他們安心返家。(圖:紅十字會提供)

 六位大陸漁工越區非法電漁,被判四到六個月不等刑期,昨天申請易科罰金,福建更生保護會及紅十字會發揮人道關懷精神,在原船遣返前,致贈米、水、衛生用品等物品,讓他們安心返家。(圖:紅十字會提供)

 【本報訊】今年三月份越區非法電魚的六位大陸漁民,六月二十七日由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判決確定宣告四到六個月不等刑期,昨天申請易科罰金獲准,共繳交約新台幣十六餘萬元,立即準備原船遣返事宜;更生保護會致贈米、水、衛生紙、毛巾,紅十字會贈日常用品箱,漁業電台台長林建亞聯繫吉利車行老闆林平雄,為久置的漁船充電,馬祖地區溫暖的付出,讓六位即將返家的大陸漁民感動不已,但大家也提醒他們下次不要再犯了。
 今年三月被海巡查獲之非法越區電魚大陸漁工六名,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以共同違反漁業法第48條第1項第3款不得使用電氣方法採捕水產動物之規定,船長被判刑六個月,船員也分別被判五個月及四個月確定。
 原本以為易科罰金金額過高,六位大陸漁工可能必須入監服刑,但經過他們與家人聯繫過後,昨天已向法院申請易科罰金共繳納約十六萬餘元,並且立即安排原船遣返事項。
 由於許姓等六位大陸漁工家在浙江,據瞭解,航程將超過二十個小時,為發揮人道關懷精神,地檢署檢察長朱坤茂立即指示,以福建更生保護會連江辦事處之名,致贈大陸漁民大米、水、衛生紙及毛巾,而紅十字會知悉後,也特別前往致贈日常用品箱,讓他們安心返回家園。
 原定昨日即要進行的原船遣返作業,豈料放置數月的大陸漁船沒電,馬祖漁業電台台長立即聯繫吉利車行林老闆,協助進行漁船的充電事項,預計今早八時可以進行遣返。
 大陸漁工對於馬祖地區各單位及民眾的熱心感動不已,要回家的心情也雀躍不已,但大家一再提醒諸位大陸漁民,下次不要再越區進行非法電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