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光部份風景特定區計畫變更 22日起公告閱覽三十天

  • 2008-07-19
 【本報訊】縣府公務局表示,為變更連江縣莒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部份保護區為航空站用地,直昇機場案。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一條,上開變更內容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零時起依法發布實施,並自發布實施日起,將都市計畫書圖張貼於莒光鄉公所及縣府公務局公告欄三十天,供公眾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