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貨可載 北竿貨船業者縣府陳情回復漁船身分

  • 2008-08-14
 擴大小三通後小貨船沒貨可載,以北竿地區為主的多位船主專程到縣府陳情,縣長陳雪生表示,積極爭取讓願改回漁船籍的貨運業者重拾漁業工作。(圖/文:曹重偉)

 擴大小三通後小貨船沒貨可載,以北竿地區為主的多位船主專程到縣府陳情,縣長陳雪生表示,積極爭取讓願改回漁船籍的貨運業者重拾漁業工作。(圖/文:曹重偉)

 【本報訊】擴大小三通之後,地區小貨船沒貨可載,紛紛陳情希望能改回漁船;日前就有以北竿地區為主的二十多位貨船船主,專程到縣府陳情,縣長陳雪生也邀集相關單位與業者當面進行溝通,聽取業者苦水;陳雪生表示,已指示建設局儘快向漁業署及航政主管機關行文要求函釋,並積極爭取在最短時間內讓願意改回漁船籍的貨運業者,重拾漁業工作。
 目前航行兩馬之間的馬祖當地小三通貨船,在小三通實施以前均為當地漁船,政府為了讓這些當時「兼營」貨運業務的這數十艘漁船「合法」載運貨物,民國九十年開放兩馬小三通時,特別在「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中明文規定,准許設籍金馬的漁船變更成為從事兩岸之間的「小貨船」。
 這批為數二十五艘的小貨船,在兩馬海上貨運最興盛期間,每天航行馬祖與大陸福建之間,載運大批從台灣運送至馬祖;但隨著馬祖當地的貨運需求大幅萎縮,原本經營馬祖與台灣本島之間貨運業務的大型貨輪也開始「插足」兩馬貨運,低廉的成本加上無須「轉運」的便利,小貨船在市場競爭上明顯處於劣勢,成天停靠岸邊無貨可載。
 為此,縣府特召開專案會議,研議本縣轄屬漁船前因試辦兩岸小三通轉營為貨船,復以競爭力不足,陳情回復漁船身分事宜;主管單位建設局在報告中指出,轄屬漁船前因試辦兩岸小三通轉營為貨船,現面臨兩岸直航,船主以不具競爭力為由,陳請回復漁船身分;此案經該局函詢漁業署,有關本縣漁船轉營為貨船,又陳請回復漁船身分一案,經漁業署函覆,依「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按航業法及船舶法報請航政主管機關申請營業許可,渠等身分屬航政機關業管之船舶,宜請航政機關提供意見後,予以研議。
 部分船主也在會中表示,馬祖地區近年漁業復甦,去年甚至有漁民漁獲所得超過千萬,在小貨船無貨可載情況下,希望能讓貨船回復漁船籍,重回老本行從事漁業工作,至少能維持家計;在聽取業者的「苦水」後,陳雪生允諾將積極向漁業署爭取,希望在最短時間內,讓願意改回漁船籍的貨運業者重拾漁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