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陳情 縣府放寬小漁船最低員額可為一人

  • 2008-08-17
 縣長陳雪生緊急召開「修正連江縣漁場及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會議,為漁民生計問題,即日起開放五噸以上二十噸以下漁船船員最低員額可為一人。(圖/文:劉秋月)

 縣長陳雪生緊急召開「修正連江縣漁場及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會議,為漁民生計問題,即日起開放五噸以上二十噸以下漁船船員最低員額可為一人。(圖/文:劉秋月)

 【本報訊】漁民急陳情,有關現行漁船作業規定不准一人出海,嚴重影響漁民生計,縣長陳雪生昨天緊急召集相關單位進行會商,最後裁示放寬為「五噸以上未滿二十噸經營延繩釣、乙支釣、曳繩釣漁業漁船出海作業時限24小時內往返者,船員最低員額可為一人。」此放寬規定,即日起實施。
 現行「連江縣漁場及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中規定,小型漁船出海作業需兩人以上,不符合漁船作業成本,嚴重影響漁民生計,近來漁民不斷透過各式管道陳情,希望縣府正視漁民生計,予以放寬。
 昨天雖適逢週休二日,但為解決漁民面臨之生計困境,縣長陳雪生昨日上午緊急邀集副縣長徐文吉、副議長陳貴忠、議員曹以標、建設局長柯木順、漁業課長劉剛、法制室及第十岸巡大隊長陳文芳等人,就漁民所面臨之生計問題,尋求解決方法。
 陳雪生指出,地區漁業資源匱乏,漁民受現行法令出海之限制,嚴重影響生計,民意代表極力陳情,縣長有必要依權責做適當修正。建設局指出,原法令之規定,漁船五噸以上未滿二十噸,出海需三到七人,最高出海時限十五天,岸巡據此規定執行,造成漁民諸多不便。
 經過出席各單位代表之積極討論後,主席陳雪生做出裁示,即日起修正「連江縣漁場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如下列:
 一、漁船五噸以上未滿二十噸最高員額至2-7人,核定最高出海時數十五天。
 二、五噸以上未滿二十噸經營延繩釣、乙支釣、曳繩釣漁業漁船出海作業時限24小時內往返者,船員最低員額數可為一人。
 三、通函各港務、海岸巡、馬祖區漁會及相關單位,即日起實施,並報請漁業署核備。
 四、花蛤、鱸魚、黃魚、石斑魚等地區海域特有水產品,應該不予限制。
 有關上述決議事項,縣長表示有關漁民生計,必須優先予以考量,雖然地方政府先行核准,但近期將親赴中央漁業署、海巡署拜會機關首長,就相關決議事項進行說明。
 陳雪生感謝各單位在週末假日前來參與會議,並指示建設局加速行政文書作業,即日起實施;陳雪生也對於近期岸巡人員值勤態度予以肯定,也請大隊長代為向隊員問候,也呼籲鄉親體諒海岸巡作業辛勞,地區以和為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