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選委會召開委員會議 宣達修正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罷法條文

  • 2020-07-17
 縣選委會16日上午於縣府2樓會議室召開112次委員會,由委員林其達主持。(圖/文:曹重偉)

 縣選委會16日上午於縣府2樓會議室召開112次委員會,由委員林其達主持。(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選舉委員會7月16日召開第112次會議,主要宣達修正公布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條文;縣選委會表示,主要修正規定為將輔助投票人員放寬為家屬或陪同之人;開放選舉人照顧之6歲以下兒童進入投票所;增列投票進行期間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之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或干擾開票或妨礙他人參觀開票,不服制止者之處理規定;以及任何人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等規定。
 縣選委會112次委員會由委員林其達主持,與會委員包括陳其良、王鈿俤、李若梅、陳建光,監察小組召集人陳元利、人事處長林承澤、新任政風處長陳書樂、主計處長曹少玉、民政處長陳書福、副處長李文鵬及工作人員參與討論。
 會中宣讀中選會交辦事項及第111次委員會議紀錄,主要報告及討論事項有4;一為109年5月6日修正公布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4條、第53條及第61條條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8條、第57條及第65條條文,多為放寬規定,將於下次選舉之前加強宣導。
 其次為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名冊送中選會;中選會為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統計分析」委託研究計畫需要,請各縣市選委會提供抽樣中選村里所轄全部投票所發票用之選舉人名冊。委由世新大學辦理,就選舉人領票紀錄進行分析研究,縣選委會已於7月13日趁出差之便,運送全縣共10個投開票所選舉人名冊至中選會。
 次為本會總幹事、政風室主任異動;原總幹事王建華榮任產業發展處處長一職,所遺職缺擬由新任民政處長陳書福兼任。另政風處處長陳書樂兼任政風處主任,已於109年5月11日生效。
 最後為研訂連江縣選舉委員會會議規則;會議規則草案參酌中央選舉委員會所訂定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會議規則範本,提請委員會審議並作成決議,以利爾後各項會議之召集、議事及運作,並報中央選舉委員會備查;經出席委員逐條審議,獲得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