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投訴計程車未按表收費 監理站:已開罰

  • 2020-07-21
 【記者曹重偉報導】計程車請按表收費;連江監理站表示,近期接到許多遊客及民眾投訴,計程車未依規定按表收費,該站提醒計程車司機,若未依規定收費,可開罰9千至9萬元罰鍰;也提醒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不得兼營其他汽車運輸業或受僱為其他汽車運輸業之駕駛人。
 暑期觀光旺季開始,尤其報復性旅遊更是人潮洶湧,但傳出有部份不肖計程車業者乘機哄抬價錢,或不按表收費。監理站表示,近期接到許多遊客及民眾投訴計程車未依規定按表收費,針對上述違規情事已開出罰單,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車輛應裝設計程車計費表,並按規定收費。倘經監理站查獲或經民眾檢舉查證屬實未依規定收費,可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開罰9千至9萬元不等罰鍰。
 監理站提醒,經營個人計程車行的駕駛人要特別注意,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不得兼營其他汽車運輸業或受僱為其他汽車運輸業之駕駛人。所以除了自己所屬的營業車輛,請勿駕駛其他計程車客運行車輛營運載客,以免違反規定,否則不只個人計程車駕駛須受罰,車輛所屬客運行也會遭受開罰。
 監理站強調,近期將會同警察機關不定期攔檢,若查獲載客而未按表收費之計程車,一律掣單舉發。並呼籲現在只要搭乘計程車,不論乘客是否提出需求,司機都得按下計費表,並列印乘車收據給民眾,提供收據不僅保障民眾搭乘計程車的權益,也有助於計程車駕駛與民眾產生爭議時釐清責任,下車前多一個動作,就能保障乘車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