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治法新制明年1/11上路 衛局前進馬中宣導

  • 2008-11-04
 菸害防治法新制即將實施,衛生局保健課長陳麗玲專程拜會馬中校長蔡國強,希望該校配合新制加強宣導,並致贈許多宣傳單、海報。(圖/文:曹重偉)

 菸害防治法新制即將實施,衛生局保健課長陳麗玲專程拜會馬中校長蔡國強,希望該校配合新制加強宣導,並致贈許多宣傳單、海報。(圖/文:曹重偉)

 【本報訊】菸害防治法新制即將實施,連江縣衛生局保健課課長陳麗玲,昨天下午專程赴馬中拜會校長蔡國強,希望該校配合新制加強宣導,避免校內老師及學生因不諳新制而受罰,並致贈許多宣傳單、海報及掛牌;擔任校園輔導工作多年的蔡國強校長是相當的配合,除立即指示相關人員加強向師生宣導及進行佈告張貼外,也表示會利用朝會時間直接向師生宣導;陳麗玲對蔡國強的正面回應及積極態度,表示感謝及肯定之意,也鼓勵該校學生多參與此次「2008躲避菸害、迎向健康躲避球賽」。
 為落實無菸校園政策,衛生局除了赴縣屬各級學校安排菸害防治法及戒菸宣導外,昨天也由課長陳麗玲出馬,拜訪馬祖高中,受到校長蔡國強的熱烈歡迎;陳麗玲說明我國菸害防治法再修正後的相關新規定,希望蔡校長及師長們能在第一線的勸導,提醒學生最好戒菸,也讓老師知道哪些地方是不能抽菸的,以免觸法;蔡國強對衛生局的積極行動表示稱許,也允諾會立即加強宣導行動。
 衛生局指出,吸菸的危害對人類是與日俱增,根據WHO預估,到2030年,全球每年死於菸害者將高達一千萬人,而台灣目前每年死於菸害者有一萬七千五百人,未來到2020年,預計每年將有七萬六千人死於菸害,平均每日約有近五十人因菸害死亡,可說相當可怕。
 而我國菸害防治法在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首次公佈後,在去年七月十一日經過修正,將於明年一月十一日實施新的菸害防治法,各項禁菸的規定及標準都有提高,限制場所也是大幅增加,而且在禁菸場所吸菸,不須再經勸阻就可以告發,可處新台幣二千至一萬元罰款,可說相當嚴格;一般民眾應注意之禁菸場所包括:
 一、全面禁菸場所: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
 2.圖書室、教室及實驗室、電梯廂內。
 3.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
 4.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
 5.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6.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7.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
 8.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
 9.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
 10.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
 11.三人以上共用之場所。
 12.於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
 13.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二、得設吸菸區之場所(非全面禁菸場所):
 1.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2.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
 3.老人福利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4.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陳麗玲也希望校方多宣導戒菸,可利用全國免付費電話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時段為週一至週六上午九時至晚間九時,週日採電話錄音,提供由經專業訓練之人員輪值,依諮詢標準作業流程提供諮詢服務,並即時電腦作業;如有菸害防治法相關疑義,歡迎電洽衛生局22095轉311,保健課王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