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南竿海淡廠興建營運計畫月底截標

  • 2008-11-20
 【本報訊】「民間參與馬祖南竿海水淡化廠興建及營運計畫」現在正由水利署第十河川公告招標中,預定本月底前截標,這個案子是馬祖地區首宗的「興建-移轉-營運」(Built-Transfer-Operation,BTO)案,政府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推動本案,得標廠商將有設施營運二十年的時間。
 馬祖地區受限於地形及水文等條件,蒸發量大於降雨量,影響水庫有效蓄水功能,每遇乾旱常常需要由台灣本島緊急運水,造成現況供水極不穩定。
 除傳統水資源開發計畫外,世界各地的水資源開發多已朝向多元化發展,而海水淡化在許多地區已成為重要的供水水源。經濟部水利署有鑑於馬祖離島地區因應發展觀光以及提高生活水準之需求,乃奉行政院指示,已將馬祖南竿海水淡化廠興建列入「新十大建設」之「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中,擬於馬祖南竿地區推動民間參與海水淡化廠興建及營運計畫,以達到政府照顧離島居民之政策目標。
 該計畫將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於馬祖南竿地區興建乙座日產淡化水950立方公尺之海水淡化廠,參與模式係依「促參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以「興建-移轉-營運」(Built-Transfer-Operation,BTO)之方式進行。主辦機關將與最優申請人依申請須知規定成立之民間機構簽定投資契約。民間機構將負責於20個月內興建完成該計畫建設,並移轉所有權給主辦機關,然後應主辦機關之委託,負責操作營運20年。民間機構並可開發經營主辦機關核可之附屬事業。主辦機關則應負責分期攤還民間機構之建設經費,並依產出交付之淡化水量,分期攤還營運費用。
 水利署於今年九月中舉辦了兩場招商會,現已正式公開上網招標,若能順利完成,大約兩年之內可以完成日產950立方公尺之淡化水,可有效解決南竿用水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