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消費券發放及領取作業,行政院內政部廿六日上午特別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交通部、中選會等機關會商,縣府由民政局長林其達代表前往參與,就發放方式及流程進行細部討論;林其達會後表示,目前各縣市都傾向比照選舉投票方式辦理,維安及管理都比登門發放容易管控,預定日期是明年一月十八日,前提還是要先在立法院過關。
「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行政院已送立法院審議,依草案規劃,發放作業將由內政部負責。對此,為先期研議發放及領取細部作業,內政部廿六日上午特別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交通部、中選會等機關會商;連江縣由民政局長林其達代表前往參與。
該會議由部長廖了以主持,他指出,未來不論「統一領取」或「個別領取」消費券,都有賴地方政府協助與配合,會議除向與會代表說明初步規劃方向外,也廣泛聽取地方意見,希望能使整個作業規劃更為周延,以利未來執行。
內政部在該項會議中,業就消費券領券人名冊、領券通知單編造及印製、發券所地點設置、工作人員遴派及執行發放工作等初步規劃方向,與地方政府充分交換意見,也請地方政府共同協助辦理,讓這項政府德政,充分傳達到民眾的心中及手中。
內政部表示,與會地方政府代表除了表達對此項政策支持,以及全力配合立場之外,也提出了諸如:宣導鼓勵全戶領取紓解人潮、消費券點收及安全作業嚴密設計、統一發放日危機因應處理及各項便民服務配套等諸多寶貴意見。內政部表示,消費券的發放,將本「便民」、「迅速」及「安全」的精神設計,讓民眾以歡喜心領取消費券,並且踴躍消費刺激經濟。因相關作業尚在規劃中,除了將廣為參採地方政府建議外,也誠摯歡迎各界提供寶貴意見,內政部將廣納各方聲音後妥慎規劃,全力辦好這項提振經濟的重要措施。
消費券領取作業 內政部邀各縣市會商 傾向以選舉投票方式辦理
- 200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