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地區目前重要的三大交通建設:南北竿機場改善、購建新臺馬輪及興建福澳浮動碼頭,縣長陳雪生特別公開指示除每月定期列管外,並於月初刊登馬報,向所有關心之縣民報告最新進度,以獲取最大共識能量且可共同監督。上(十一)月陳縣長亦在交通局長劉德全陪同下,專程拜會交通部,並與航政司司長尹承蓬等就新臺馬輪、福澳浮動碼頭及南竿機場事宜交換意見,期待交通部能支持與協助。
南北竿機場改善部分:交通部民航局局長李龍文上(十一)月已就北竿機場近程改善目標於北竿老人活動中心提出說明,預定要在跑道頭兩端架設的左右定位儀已經上網發包,本(十二)月二日開標,如果順利決標,連同架設到航測,預估明年十一月以前可以使用,屆時可大幅降低無效飛航率,他希望地方能支持這個方案。然而就南竿機場近程改善部分,卻未如預期縣府所規劃及曹立委所述意見,能與北竿機場近程改善案同步進行。基於整體效益與改善需求,縣府即行文曹立委,請協助儘速協調交通部民航局比照北竿機場近程改善模式邀請該局局長暨各場站組同仁蒞臨南竿辦理說明會,以解惑大部分縣民對南竿機場近程改善之疑慮。
購建新臺馬輪計畫部分: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審議第五次會議」中表示,該計畫應修正經費來源及建造經費分攤比例後再報院陳核。交通部於九十七年十月十七日依行政院核復意見陳復在案,原擬由該部編列公務預算「公共建設計畫」項下支應,惟配合振興經濟新方案,即將該計畫納入「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案」,並迅速通知縣府交通局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計畫編審辦法」之計畫格式規定,修正計畫書及填列網站資料,整備審核,其分年預算編列如下:九十八年為八千五百萬元;九十九年至一百年各為四億四千六百萬元;一百零一年為四億四千三百萬元。另就計畫建造經費分攤原則部分,原行政院經建會建議由連江縣政府分擔百分之五,餘百分之九十五則由交通部編列預算補助,惟縣府已多次重申新臺馬輪因係行駛於基隆與馬祖間,屬省與省之水上運輸,應由中央全額補助,且縣府自有財源有限,無能力負擔,為考量照顧離島居民交通需求,交通部擬建議由中央全額補助,至臺馬輪汰換之出售所得則應全數挹注於新臺馬輪之未來營運虧損。在本(十二)月一日交通部已函請行政院購建新臺馬輪計畫以「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案」推動,應屬可行,謹請賜准核定,俾據以推動辦理。
興建福澳浮動碼頭部分:該計畫雖於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工作小組在(本)年九月份第42次會議中決議:同意分別依程序報核,即同意以個案方式先行報核興建,惟行政院主計處仍有意見敘及不宜移用「馬祖港福澳碼頭區擴建工程」預算。交通部仍鑑於該計畫攸關馬祖國內商港福澳區旅客上下船安全之提升,確有儘速推動之急迫性與必要性,交通部擬將修正計畫經費來源及分年需求,即納入「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案」,九十八年編列五千五百萬元及九十九年編列一億二千萬元,謹轉請行政院經建會審議,可望於明(98)年三月份核定通過後動工。
《向鄉親報告》南北竿機場、新臺馬輪及福澳浮動碼頭現有進度
- 2008-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