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局:今起將不定期突擊各禁菸場所

  • 2009-01-14
 【本報訊】菸害防制法新制實施第三天,連江縣衛生局昨天針對地區大眾交通工具進行稽查,包括小白船、計乘車、旅行社九人座巴士等為對象,稽查三十一件結果均合格;局長劉增應指出,除每月排定的稽查日外,今起將採不定期突擊檢查各禁菸場所,如發現違規吸菸行為,將依法開立二千至一萬元的罰鍰;另民眾所關心的有否菸害檢舉獎金,該局指出目前只有台北市政府、台南市政府的自治條例訂有檢舉獎金相關辦法,而地區目前是沒有,不排除未來訂定相關辦法送議會審議,至於相關法條的擬定還需審慎評估。
 衛生局昨天持續進行菸害稽查工作,對象以大眾交通工具為主,包括小白船、計乘車、旅行社九人座巴士等,共稽查三十一件均合格,業者及駕駛人也相當配合,支持的聲音也遠超過反對的聲音。
 看見電視上報導其他縣市有檢舉獎金,地區不少民眾也提問馬祖有否相關辦法,讓民眾可以發筆檢舉小財?對此,衛生局特別指出,目前全國只有台北市政府、台南市政府的自治條例訂有檢舉獎金相關辦法,連江縣目前尚無,如果未來其他縣市都訂定相關自治條例的話,不排除未來訂定相關辦法送議會審議。
 而有鑑於地區人口少、大家都認識,也有網友認為要去檢舉的話,不如實際點直接勸導吸菸行為人不要在禁菸場所內抽菸會比較有效,碰到比較頑固的或是自己不好意思的話,可以請業者向他說明,如果真的碰到很惡劣的吸菸者的話,當然就可以不用客氣狠狠的檢舉。
 衛生局再次提醒,即起包括餐廳、資訊休閒業、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單位、商場、旅館、大眾交通工具、遊覽車、車站及旅客等候室、學校、電影院、視聽歌唱業為禁菸場所,違規吸菸最高可罰一萬元,該場所未張貼禁菸標示最高可罰五萬元;並請販賣菸品場所注意,即日起無警示圖文之舊包裝菸品,請勿展列陳售,否則將依法沒入及處以一萬至五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