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檢疫站加強春節檢疫措施 籲民眾勿帶大陸生鮮蔬果及動植物入境

  • 2009-01-18
 【本報訊】馬祖檢疫站加強春節檢疫措施,並重申檢疫規定,呼籲民眾勿帶大陸生鮮蔬果及動植物產品入境。
 防檢局基隆分局馬祖檢疫站近期加強檢疫措施,以因應春節期間可能的返馬人潮,與可能衍生的防檢疫問題。馬祖檢疫站代主任蘇淑芳表示,近來積極調度人力,並依上級指示規劃春節高運量檢疫事宜,所有人員全力準備,就看除夕、春節這一仗。
 防檢局也重申地區檢疫規定,指大陸為數種動植物重大疫病害的地區,所有大陸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均禁止入境,以維護我國農畜產安全及民眾健康。請民眾務必遵守檢疫規定,以免因一時的方便,造成農產或畜產的疾病流行。
 現行地區檢疫重要規定如下:
 一、自馬祖返台時,請勿攜帶大陸地區生產之活動物、禽畜肉類及其加工製品(不論生熟)、生鮮蔬果、種子、活植物等動植物產品,依法得沒入並銷毀或退運處理。
 二、生鮮豬肉、生牛肉、生羊肉及其產品等依規定不得運往台灣地區;禽鳥類屠體、冷藏、冷凍之加工肉製品需出具合格證明或自用聲明書,經檢疫人員檢查合格後放行。
 三、經煮熟後之禽畜肉品及生鮮餛飩、生鮮魚燕包(限領有縣府核可標章廠商,且僅可旅客攜帶五公斤以下)經檢疫人員檢查合格後放行。
 四、自台灣進出馬祖,攜帶或運送家畜、家禽、鳥類需檢具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所出具之健康證明,尤其攜帶犬貓時,應檢附有效之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犬貓需滿三個月齡始可施打,施打後滿三十天,不超過一年),犬隻另須辦妥寵物登記與植入晶片。
 五、攜帶、托運、郵寄或運送馬祖產之植物或植物產品,如未滿十公斤僅須申請檢查,經登錄種類、數量及相關申請人資料後即可放行。十公斤以上需檢附「馬祖地區植物或植物產品來源地供貨證明書」(由縣府建設局、各鄉公所財經課或村辦公室及農會核發)或填寫「旅客自用聲明書」。
 不符規定的動植物產品將於海關被攔截,並依法辦理退運或銷毀,甚至因入境時未主動申報,遭裁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罰鍰;未依規定辦理的台灣入境犬貓,將依法退運回台。
 馬祖檢疫站提醒民眾自馬祖返台前,應再次確認行李內容是否符合規定,以免影響登機或登船時程,如有檢疫方面的問題請洽:22833(南竿福澳港辦公室)、26390(南竿機場檢查櫃臺)、55389(北竿機場檢查辦公室),祝大家新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