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新法施行滿月 衛署:9成民眾滿意

  • 2009-02-13
 【本報訊】菸害防制新法施行已屆滿月,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調查,有九成的民眾對無菸環境表示滿意,也對政府大力推動無菸環境給予正面評價;而連江縣在一個月內共查獲5件違規吸菸行為,分別已開出行政處分書;依據菸害防制法第31條規定,可處2千至1萬元罰款,場所部份四鄉五島共稽查411家次,累積稽查件數2817件,連江縣衛生局指出,除了局所稽查人員每日皆不定期抽查外,也與警察局及各分處所聯合稽查,將不定期利用晚間及假日至各類場所稽查,請民眾勿於禁菸場所吸菸,以免受罰。
 國民健康局於今年二月四日至八日間,針對菸害防制新法進行民眾意見電話調查,結果顯示有94.6%民眾知道「室內公共場所及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其中更以北部地區民眾知道的比率最高,達97.3%;92%的受訪民眾對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施行後的無菸環境表示滿意,並認為環境品質改善最多的場所依序為餐廳(47.8%)、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17.1%)、車站月台/旅客等候室(14.5%)。
 此外,在未主動提示菸害防制法各禁菸場所時,受訪者認為未來需要改善場所是新法未規定的「路邊(14.5%)」,顯示民眾對於無菸健康環境的需求,已延伸至室外空間。新規定上路一個月,除了兩成的民眾認為,環境中原本就沒有菸害外,有近五成的民眾認為,工作及生活環境已改善。因此,我們有信心持續推動菸害防制工作。
 在縣市稽查執法結果方面,截至二月九日止,各縣市稽查總數已近18萬件,其中禁菸場所稽查數14萬餘件,菸品販賣場所稽查數3萬5千左右,另在稽查各場所時,也會觀察是否有民眾在禁菸場所違法吸菸,總計各縣市查報件數186件,不合格率僅0.1%;所查報違規類型以禁菸場所違規91件最多,佔總查報數的48.9%,其次分別為於禁菸場所吸菸71件、菸品販賣場所之標示或陳列違規24件;迄二月九日已完成行政處分的件數,包括禁菸場所違規24件、禁菸場所吸菸44件及菸品販賣場8件,約佔查報件數40.9%。
 分析各縣市查報件數,台北縣查報24件最多,基隆市、台北市、新竹縣、花蓮縣、高雄縣、台中市等6縣市查報件數超過10件,目前未提報查報案件縣市,則有嘉義市、雲林縣、澎湖縣。
 推動無菸環境是一項長期工作,新規定上路1個月,民眾的認知及整體環境已獲得相當程度的改善,但仍有相當多待努力的空間,希望未來各縣市菸害防制工作夥伴、民間團體、媒體朋友能夠持續支持與協助,一起為打造健康無菸環境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