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貸款與勞工紓困貸款利率 民眾質疑

  • 2009-02-15
 【本報訊】有關外界將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利率與勞工紓困貸款利率相較問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強調,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利率是經由公開招標,由各金融機構自由參加競標後所產生的,放貸資金及風險全數由得標銀行負擔,包括利息在內,政府是不補貼任何一毛錢,也即公教貸款利率是自由市場機制決定的,其貸款結構及利率計算基礎與勞工紓困貸款並不相同,因此不能將此兩項貸款利率相較,否則將失之客觀。
 人事行政局表示,該局所屬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從民國九十五年開始推出的「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承辦銀行都是經由公開招標方式產生;2009至2010的「貼心相貸」在去年十月十五日賡續辦理競標事宜,共有一銀、華南銀、台灣中小企銀、合庫及土銀聯貸團隊參加,最後台灣中小企銀以最優(低)的利率得標,利率是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年息固定加0.345%機動計息,目前年息1.92%。
 該局指出,目前多數金融機構均有針對特定對象推出之優惠貸款,其主要係考量借款人之往來信用、還款能力等條件,以及當時金融市場情況決定貸款利率;明年起,由民營的台灣中小企銀辦理的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其利率計算也是經過該銀行審慎評估後決定的,政府不須編列預算做任何補貼。
 人事行政局再次強調,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利率,是由得標的金融機構依當時市場狀況自行決定,至於放貸所需資金全數由銀行負擔,並自負風險,政府不補貼利息,亦不支出經費或增加人力負擔,與勞工紓困貸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