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榮9月1日起國內線實施收取改票手續費 縣消服中心:未違反改票規定

  • 2020-08-06
 【本報訊】立榮航空9月1日起國內線開始實施改票手續費收取作業,旅客欲更改行程時,第一次改票可免收,第二次開始收取票面價10%之改票手續費,透過電子通路(官網/APP/超商)訂位及購買機票,則不在此限。連江縣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立榮未違反「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立榮航空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國內線開始實施改票手續費收取,旅客持有機票效期為一年有效之年票,例如:全額票、離島居民票(包含兒童、敬老、愛心、愛陪),信用卡購買之折扣機票(包含國旅卡、玉山、銀聯……等),軍人票(含國軍、海巡換票證)……等,如旅客欲更改行程時,第一次改票可免收,第二次開始收取票面價10%之改票手續費。
 連江縣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經查立榮航空日前公告「國內線實施改票手續費收取作業辦法」之程序及內容,並未違反「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關改票之規定。
 連江縣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依該公告內容,2020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有關收取改票手續費,係針對「機場臨櫃或洽訂位中心辦理更改日期、更改班次及應稅票之正反向互搭等改票作業」,至於透過電子通路(官網/APP/超商)訂位及購買之機票,目前可免收改票手續費,旅客需自行上網更改。因此,消費者如果是透過立榮航空官網訂位,第二次之後開始自行上網更改,仍然不用收取票面價10%之改票手續費。